医疗服务价值的不对等
——看病划得来吗?
万绍萌
有博友留言如下:
既然将医院推向市场了,就得接受市场化医院的残酷性:一分钱一分货。
医生工资饭钱来源于市场化了的医院。
而社会要求医生行使神圣的天职(哪怕是饿着肚子)
消费者(病人或社会)花了100元,抱怨比不上花1000元的医疗服务好。
但是,去饭店吃饭,100元能吃饱,为何不抱怨不如1000元的饭菜、环境、服务好?
作答:
医疗服务包括两个部分,“医疗性服务”和“非医疗性服务”。前者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技术服务,评判“医疗性服务”的标准是疗效;后者是通常意义上的服务态度,评判“非医疗性服务”的标准是患者的体会和感受。
一、它们是医疗服务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它们同时决定了医疗服务价值的高低。
二、二者不可以替代,它们是医疗服务价值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仅仅有“医疗性服务”难以满足现今患者的期望,必须加以“非医疗性服务”才能满足社会的期望;仅仅提升“非医疗服务”而不提高“医疗性服务”更难以使得患者满意,毕竟患者到医院,其最主要目的还是看病。公立医院普遍注重前者,而民营医院普遍注重后者。
三、二者同时决定患者的顾客价值和医院的盈利,患者付给医院的费用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为疗效而付费,另一部分是为服务感受而付费。
目前看来,这两个部分的付费不对等:
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医疗性服务”的收入远远高于患者应该付出的费用,这现象就是“看病贵”,公立医院因“非医疗性服务”的收入远远低于患者应该的付出,几乎为零。这现象就是医生护士常说的“服务态度再好,也没钱赚”以及“我是看病的不是卖笑的”。
——这种不对等忽视了患者的感受,见病不见人,在医疗收费相对高的情况下,同时又忽视患者的感受,患者意见大。
部分民营医院的部分“医疗性服务”的收入低于患者的付出,免挂号费、药品打折、辅助检查半价等,关键部分的“医疗性服务”收入远远高于患者的付出,如:几万块的一次人流,前列腺炎的治疗需要8000元甚至上万元。部分民营医院“非医疗性服务”付出高于患者的付出,这就是常说的“笑里藏刀”和“忽悠”患者,结果“病”没治好。
——这种不对等试图利用提高患者的良好感受弥补疗效上的不足与部分医疗价格的高昂,但感受不能替代疗效和高于价值的价格,患者常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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